部分行政教学楼宇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及延迟购买标书时间的公告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18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投标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部分行政教学楼宇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原项目名称:理工楼3#、4#、5#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6BSDGC-17】,已经于2016年8月20日和8月27日、9月12日分别发布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改。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了确保本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完工,同时安装工程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有噪音的安装工作需要在晚上和周末进行。如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时完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的数额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6年9月23日,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http://ztb.bnuz.edu.cn/displaynews.asp?NewsID=946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更改公告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公告并说明是否同意按原定时间(即2016年9月27日下午14:30)开标。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已经收到本公告并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招标咨询联系人:尤老师,电话/传真0756-6126857,13527222955。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