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一期基础平台及人事、学工业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及重新开标公告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2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智慧校园一期基础平台及人事、学工业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及重新开标公告

各投标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智慧校园一期基础平台及人事、学工业务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BSDHW-17】,招标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原招标文件及其质疑进行论证,现根据专家意见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次招标采购的智慧校园基础平台部分(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一体化信息门户、校园服务总线平台、移动端门户)并非相互独立的5套软件系统,而系智慧校园基础平台中的主要功能构成模块(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详细阐述)。因此,招标建设内容并非7套相互独立的软件系统,因而投标人资格评审中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也非针对7套独立开发的软件系统。同时,考虑到基础平台的结构复杂性,并不要求所投软件产品设计方案及其中的构成部分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功能及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投标人可依据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通过定制开发实现相同的技术及功能需求,未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明同样满足招标要求。

因此,原招标文件第14页“初步评审表”资格审查中原规定“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所投软件(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一体化信息门户、校园服务总线平台、移动端门户、学工管理与服务应用、人事管理与服务应用)均为自主独立开发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投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更改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所投软件或解决方案(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管理与服务)均为自主独立开发。(对所投软件或解决方案,明确说明其中取得与未取得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明的部分,所投软件或解决方案已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的,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的部分,需做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

二、招标文件发更改

1、取消原招标文件第16-17页关于“核心演示内容”的要求,增加《演示要求及演示评审内容》(见附件)的规定。

2、原招标文件第15页“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系统演示评审中原规定“结合采购人对该产品核心功能要求(见核心演示内容,共八个部分),投标人进行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演示与说明,由专家对产品功能设计方案进行横向打分:每个部分满分3分(即: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本项共24分。注:核心功能有一个不满足视为中,两个不满足视为差”,现更改为:“根据《演示要求及演示评审内容》,参照标书中‘建设内容与需求部分’对基础平台、学工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进行演示,由专家对产品功能设计方案进行横向打分:每项演示内容满分3分(即: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本项共24分”

3、原招标文件第12页“中标人的确定5.3条原规定“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货物样机,货物样机及其性能、参数、功能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性能、参数、功能不符”,现更改为:“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软件系统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果与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响应不符”。

三、重新开标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重新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128日上午9:30时(注: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评标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A301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61126

四、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更正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文件为准。

五、本更改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更改公告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公告。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已经收到本公告。

联系人:尤老师,电话0756-612685713527222955

附件:演示要求及演示评审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演示要求及演示评审内容

一、演示要求及规则

1、各投标人应按照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演示。每个投标人的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演示期间评委将进行提问,并有权酌情延长时间)。

2、现场演示在正式评标环节前进行,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现场演示,参加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

3、演示应基于DEMO或实际系统形式,并提供数据进行动态演示;以PPT、照片等形式进行的演示将严重影响得分

4、演示地点提供电源,投标人代表自带手提电脑、U盘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演示操作需要的设备等进行演示。由于演示场地有限,建议不携带过大设备进行演示。

5、投标人对本次演示条件的不确定性疑虑应在测试开始前做书面表达,若疑虑不能完全消除并认为演示结果会产生误判,则可以退出演示。

二、演示内容及评审细则(演示部分总分24分)

1、基础平台

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共3分)

服务总线支撑管理平台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共3分)

一体化信息服务门户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共3分)

基础平台及其服务总线架构之上的应用开发、配置、注册、审核及上线管理功能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共3分)

2、学工管理与服务

基于基础平台及其跨部门集成数据实现学生信息的查询、呈现、管理及统计分析功能,跨部门业务流程的支持(共3分)

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及一体化信息门户相一致的权限管理(共3分)

3、人事管理与服务

基于基础平台及其跨部门集成数据实现人事相关信息的查询、呈现、管理及统计分析功能,跨部门业务流程的支持(共3分)

 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及一体化信息门户相一致的权限管理(共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