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监控系统及门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2)

文章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2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投标人: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园监控系统及门禁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4BSDGC-10】,针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现就2014年11月17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证书原件查验的条款,原规定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无原件投标将被否决或不得分;现更正为:原件备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原件,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资质证书包括以下证书或协议:所有涉及的营业执照(包括投标人、分包人、售后服务机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消防安装施工资质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特约维修点合作协议、业绩合同和验收报告、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特别强调:除上述资质证书外的授权、证明或承诺函等文件,仍在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无原件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或不得分。授权、证明或承诺函的文件包括: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标授权、分包承诺函、主要设备及服务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主要设备的原厂维修保养期承诺、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安防资质备案证明、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二、其它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更正公告后,应将回执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并回复是否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投标人如在收到更正公告24小时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联系电话:6126857 联系人: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