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第一食堂(含教工清真餐厅)经营管理项目延期开标及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1月1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投标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第一食堂(含教工清真餐厅)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BSDFW-05】,已于2017年1月11日第一次开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公开招标流标。根据相关规定,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因经评审的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磋商终止。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将延期重新开标并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期事项

1.本项目重新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定为“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注:上午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评标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A3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7年1月15日,已购买过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要重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重新缴纳标书费用。

3.延迟期间请各供应商继续关注并积极参与投标。具体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及其他有关要求见: http://ztb.bnuz.edu.cn/info/1012/1581.htm

二、招标文件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初步审查表”中规定投标人应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员工健康证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根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业务的实际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只需提供一项证书即可,不具备以上两项许可证的可以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替代。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有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2.招标文件中《商务与技术评审表》中有关人员资质评审要求中要求“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含验证码)原件”,根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社保证明业务的实际情况,通过社保查询系统打印的含验证码并加盖社保局电子公章的打印件视为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打印件无验证码的必须提供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三、其他规定

延期开标后,开标当天若由于投标截止后递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场转换为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1.若有效投标人有2家,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磋商,原招标文件转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原投标文件转为磋商响应文件,原评标委员会转为磋商小组,原公开招标评审流程转为竞争性磋商流程。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与原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相同。

2.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原招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响应文件,原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原公开招标评审流程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流程。

四、本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咨询联系人:尤老师;电话:0756-6126857,13527222955(寒假期间请联系手机);邮箱:373997951@qq.com。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