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13-2014学年教材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03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广东普教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贵公司在2012年5月21日参加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2014学年教材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13BSDHW-02)的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贵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立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教材发放点。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四点第5条“投标人中标后,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必须在校内建立教材发放点,以保障教材的正常征订、发放。如七天内中标候选人没有在校内建立教材发放点,取消其中标资格,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成交无效,取消贵公司的中标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