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理工楼5号楼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BSDHW-16)招标文件,现根据实际情况就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评标办法附表2: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P15页),关于“资质”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中的b项,原规定为“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各得1分,满分2分”,现更改为“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更正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文件为准。
二、其他实质性内容不变。
三、本更正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更正公告后,应在24小时内将回执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公告并回复是否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联系电话:6126857,13527222955 联系人: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