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BSD FW-02】,为保障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现就2015年6月15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办法和开标时间做如下修改。
一、更正事项、内容:
1、技术和服务质量是服务类项目评审的重要因素,招标人现对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中“评标办法附表2: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P27页)的技术得分比重及其他评分因素、分值进行了调整,将技术分由原来的28分增加至50分,将经济价格分由原来的60分降为30分,将商务分由原来的12分增加至20分。调整后的“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修改后的“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因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现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15年7月7日上午9时”顺延变更为“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该时间的均作以上变更。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更正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文件为准。
二、其它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更正公告后,应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公告。投标人如在收到更正公告24小时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126857 联系人: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