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BSD FW-02】,现就2015年6月15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的做如下澄清和修正。
一、澄清事项、内容:
1、投标文件一式5份,1份正本和4份副本,并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形式)。
2、投标文件构成的参照格式应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更正、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文件为准。
二、其它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公告后,应将回执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并回复是否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投标人如在收到澄清公告24小时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126857 联系人: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