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二期5#楼室内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1)

文章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8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投标人: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程技术学院二期5#楼室内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BSDHW-14】,根据实际情况,现就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更改和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原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需取得广东省内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证明,或在广东设立分公司”,根据家具行业做备案证明的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平原则,允许广东省外企业在广东有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现将该条款要求更改为“广东省外企业需取得广东省内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证明,或在广东设立分公司,或在广东有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 。开标时,取得备案证明的将查验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设立分公司的将查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将查验授权原件和被授权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公告后,在24小时内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并回复是否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联系电话:6126857 联系人: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