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粤华苑部分学生宿舍组合柜(衣柜、书桌)采购项目【2017BSDHW-09】 ,根据投保人提出的质疑,现就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表二“详细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的技术评价指标中,“技术检测报告”评分细则中规定“根据近三年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下述主材料的抽检检验合格报告进行评审”,此处“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包括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更正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修改文件为准。
二、本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公告后,在24小时内通过邮箱回复我方,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无回复,则被视为已经收到本澄清公告。
联系电话:6126857 联系人:尤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