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21页商务指标 相关业绩 项目业绩中要求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是否包括华为、富士康等大型企业的保安服务业绩? 答:包括。项目业绩的评分细则修改为:“根据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保安服务项目(不含住宅保安服务)业绩进行评分:
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每个项目得4分; 5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每个项目2分; 3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每个项目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满分为1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未明确显示该合同的总金额,须提供由用户出具的合同总金额证明文件原件。评标现场须提交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或者原件与投标文件不符的,不得分。本项最多计5份合同。”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