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年度非招标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2023BSDGC-08),现就投标人提疑答复公告如下:
1.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2023年12月社保需要2024年1月才能打印社保证明,怎么处理?
答: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见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要求:( )。因( )原因,我单位只能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至( )年( )月的证明材料,我单位承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已缴纳社保至( )年( )月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要求。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备注:本承诺书按照规定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不存在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不要求提供本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