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12】14号 报废资产竞价出售公告

文章来源:       时间:2012年07月03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决定出售一批报废资产设备。根据有关规定,现以邀请竞价方式出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标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报废资产设备(报废资产清单见附件)

2. 项目编号: 2012BSDPM-02

3. 竞买人资格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或综合利用)资格相关的营业范围。

4. 竞买登记:

4.1 凡有意竞买者,请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投标管理小组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A201)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2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间:2012年7月 4日至2012年7月10日 8:30~17:30(中午12:00~14:30休息,节假日除外);

4.3 登记费用:100元,不退;

4.4 竞买登记是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

5.1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如数退回。

5.2保证金必须在密封递价开启前汇到出售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

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开户银行:农行珠海师大支行

帐 号:44-354601040000017

5.3竞价有效期间,竞价者撤回其报价单,竞买保证金将被没收。

6. 竞价方式:密封递价。

6.1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将密封完好的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开标时根据标书所报价格,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果最高报价相同,则进行现场第二轮密封报价,报价不能低于原最高报价。

6.2 竞买人应对该批报废资产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考虑竞争的因素后做出合理的报价,报价应为现场交货价。

6.3 此次出售报废资产底价为人民币26万 ,低于此价格的报价无效。

7. 报价单的密封及标记

7.1 报价单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报价单密封袋内装报价单1份。封皮上写明竞价项目名称、竞价者名称、并在密封口盖公章。

7.2 如果竞价者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盖公章,出售方对报价单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7.3 报价单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单作废:

(1)逾期送达的;

(2)报价单未经密封的或在我校内现场密封无效;

(3)投标价低于竞价底价;

(4)报价单未加盖印章的;

(5)报价单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6)报价单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 现场勘查:

8.1 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7月9日至7月10日的8:30-11:30、14:30-17:30,联系人:许艺花(6126915)。

8.2竞买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现场勘测,以获取与本次报废资产出售范围有关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竞买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竞买人自己负责。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7月11日下午15:30,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四楼会议室。

10.其他须知:

10.1 废旧物资装车前,买受方需与出售方联系清点数量,同时将全部货款汇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指定账户。

10.2废旧物资装车需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且全部废旧物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

11. 联系方式:

11.1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11.2联系人:尤老师(电话:0756-6126857);张老师(6126541,传真:6126066)

附:竞价出售标的清单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行政部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