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10】05号 艺术与传播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实践教学器材

文章来源:       时间:2010年04月23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实践教学中心拟采购一批摄像机、照相机、非线性编辑部电脑、电视台播出电脑以及灯光一批,资金已落实,学校有关部门已经审批,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竞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管理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

2. 招标项目名称:实践教学器材一批

3. 招标项目编号:S-2010-1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5.2 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法人单位;

5.3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有3年以上教育行业成功的同类型项目业绩。

6. 报名资料提交:

6.1 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2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6.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4 非生产商参与竞标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5 上述资料要求加盖法人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7.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7.1 凡愿参与竞标的单位,请派专人按下列时间、地点购买标书、交纳投标保证金;

7.2 标书工本费用每本300元(购买标书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万元(未中标者于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

7.3 领取时间:2010年4月26~30日 8:30~17:00(中午12:00~14:30休息)

7.4 领取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处 乐育楼B203室;

7.5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 9:00,逾期拒绝受理。

7.6 投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务处,丽泽楼D409室,邮编519085。

8. 开标时间与地点: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 9: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A310室。

9.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传真)0756-612651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九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