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10】13号 艺术与传播学院实践教学器材

文章来源:       时间:2010年06月07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实践教学拟采购一批摄像机、照相机、非线性编辑部电脑、电视台播出电脑以及灯光一批,资金已落实,学校有关部门已经审批,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的公司参与竞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管理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

2. 招标项目名称:实践教学器材一批

3. 招标项目编号:S-2010-1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5.2 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法人单位;

5.3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有3年以上教育行业成功的同类型项目业绩。

6. 报名资料提交:

6.1 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2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6.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4 上述资料要求加盖法人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7.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7.1 凡愿参与竞标的单位,请派专人按下列时间、地点购买标书、交纳投标保证金;

7.2 标书工本费用每本300元(购买标书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万元(未中标者于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

7.3 领取时间:2010年6月7~14日 8:30~17:00(中午12:00~14:30休息)

7.4 领取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务处 乐育楼B203室;

7.5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28日下午 3:00,逾期拒绝受理。

7.6 投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丽泽楼D409室,邮编519085。

8. 开标时间与地点: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 9: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A310室。

9.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传真)0756-612651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四日